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81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总裁杨效东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洪亮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洪亮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洪亮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执行总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洪亮先生简历
洪亮,男,1971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兰州医学院药学系,本科学历。曾任广州大翔药业董事长助理、海南双成药业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