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裁增持本公司股票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长、总裁杨效东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
股份共计 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27%;同时计划自本公告日后 6 个月
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 100,000 股。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收到公司
董事长、总裁杨效东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
定和投资者利益,杨效东先生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4 月 27 日以其自有资金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50,000 股。同时,计划自本公告日后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 100,000 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长、总裁杨效东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
3、增持方式: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
4、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增持 增持方 增持时 增持数 成交均 增持前 增持后
主体 式 间 量(股) 价 持股数 总股本 持股数 总股本
(元/股) 量(股) 占比 量(股) 占比
2022年4
杨效 集中竞 月 25 日
150,000 3.5 920,000 0.0778% 1,070,000 0.0905%
东 价 -2022 年
4月27日
5、本次公告前 6 个月杨效东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7、本次增持股东承诺:杨效东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在增持股份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后续增持计划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
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100,000 股
3、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
4、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日后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6、杨效东先生承诺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关于增持计划的书面说明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