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9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 1%的公告
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收到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世纪集团”)《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自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3月31日,华仁世纪集团减持华仁药业股份比例已达到华仁药业总股本的1.1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情况告知如下:
一、华仁世纪集团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 2 号华仁国际大厦 27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股票简称 华仁药业 股票代码 30011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377.2920 1.17
合 计 1377.2920 1.1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1604.2176 9.82 10226.9256 8.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604.2176 9.82 10226.9256 8.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1.华仁药业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9,华仁世纪集团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华仁
药业总股本 6%的股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
过公司总股份的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
的 4%。
2.华仁药业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截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华仁世纪集团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过半,在减持计划期限累计
减持 2,128,000 股。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3、华仁药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减持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自 2020 年 3 月
4 日(即上次减持比例达 1%的公告日期,详见公司“2020-013”号
公告)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华仁世纪集团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已
达到华仁药业总股本的 1.06%。
4、华仁药业于 2022 年 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华仁世纪集团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华仁药
业总股本 6%的股份,即 70,932,600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2%,即不超过 23,644,200 股,且任
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即不超过 11,822,10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份的 4%。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华仁药业于 2022 年 2 月 9
日披露的华仁世纪集团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 不适用
明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 不适用
的进一步说明
8.备查文件 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比例超过 1%的告知
函》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