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8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比例超过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恒丰”)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1,822,1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截至本公告日,永裕恒丰的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永裕恒丰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永裕恒丰的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万 占总股本比
股) 股) 例
永裕恒丰 大宗交易 2021年12月24日 4.34 284.7 0.24%
投资管理 -2022年3月1日
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 2022年1月12日 4.41 897.51 0.76%
-2022年2月28日
合计 - - 1182.21 1%
截至 2022 年 3 月 1 日,永裕恒丰该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布的减持计划期限内减持数量
为 1182.21 万股,其中通过大宗减持 284.7 万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 897.51 万股,减持的股
份来源于协议购买、分红股、配股和二级市场增持取得的股份,均已解除限售。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永裕恒丰 合计持有股份 7871.98 6.66% 6689.77 5.66%
投资管理 其中:无限售条件 7871.98 6.66% 6689.77 5.66%
有限公司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永裕恒丰及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658 弄 16 号楼 3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24 日-2022 年 3 月 1 日
股票简称 华仁药业 股票代码 30011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182.21 1%
合 计 1182.21 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1516.24 26.66% 30334.03 25.6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516.24 26.66% 30334.03 25.6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1.华仁药业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永裕恒丰计划自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自披露减持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减持股份
数量累计不超过 11,822,100 股(即不超过华仁药业总股本的 1%)。
2.华仁药业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截至 2022 年 2 月
22日永裕恒丰在减持期间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达到609.51万股(总
股本的 0.5155%)。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减持华仁药业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承诺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华仁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华仁药业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华仁药业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仁药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仁药业股份减持达到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