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3-081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株式会社JMS签署
专利及专有技术实施许可合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9日,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仁药
业”)与株式会社JMS(以下简称“JMS”)签署《专利及专有技术实施许可合
同》。JMS和华仁药业就在中国国内制造和销售腹膜透析液产品、腹膜透析相关
医疗器械进行合作。现将合同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社长)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自生效之日起7年有效。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公司接受JMS专利、专有技术许可生产的中性腹膜透析液、腹膜透析
短管及碘伏帽能否获得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药品及器械注册、许可存在
不确定性。由于注册周期时间较长,对公司短期业绩无重大影响;
(2)基于国家对药品、器械价格的监管等因素,中性腹透液及相关腹透器
械在中国市场的定价及市场推广存在不确定性;
(3)JMS许可华仁使用的腹膜透析器械相关的专利及商标目前正在中国申
报、注册过程中,能否获得专利授权及注册商标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合同采用日元作为支付货币,存在汇兑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株洲路187号
法定代表人:梁富友
注册资本:433,502,490元
经营范围:大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冲洗剂生产;进出口业务(按青
外经贸字[2002]58号批准证书范围经营),开发、生产新型医用包装材料,销
售自产产品;生产:Ⅲ类手术室、急救室、诊断室设备及器具(6854)、Ⅲ类体
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5)、Ⅲ类植入材料及人工器官(6846)、Ⅲ类医用光
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2)(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12-31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06-14)(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需凭许
可证经营)。
(2) 公司名称:株式会社JMS
注册地址:日本广岛县广岛市中区加古町12番17号
法定代表人(社长):奥洼宏章
注册资本:7,411,014,445日币
经营范围:医疗机器,医药品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
成立时间:1965年6月12日
2、公司与JMS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JMS无业务
往来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
JMS目前是在世界各地开展事业的医疗器具生产商。该公司在东京交易所上
市。JMS公司拥有中性腹透液及相关器械的开发、生产、销售、使用及申请药监
局许可所必需的技术知识及专有技术信息。该公司在信用状况、技术提供能力等
方面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JMS将与中性腹膜透析液、腹膜透析短管及碘伏帽相关专利及专有技术
的排他性实施权授予华仁药业,并提供与此相关的技术支援,华仁药业获得上述
产品在国内的注册许可后可在国内生产、销售上述中性腹膜透析液及相关腹透器
械。
2、JMS许可华仁药业使用其腹透器械的ZERO SYSTEM商标。许可商标的使
用许可的对价无论在商标注册前或注册后均为无偿。
3、华仁药业根据合同向JMS支付专利及专有技术的入门费1500万日元。双
方约定在获得医疗器械的药监局许可36个月后,华仁根据在中国国内的产品销
售数量向JMS支付技术许可使用的提成费,上述费用均以日元进行支付。
4、为保证华仁药业技术人员掌握许可使用的专利及专有技术,华仁将派技
术人员到JMS工厂进行研修,同时JMS将派技术人员到华仁药业工厂进行指导。
5、合同签署时间是2013年12月9日。
6、合同履行期限为自生效之日起7年。
7、合同的生效条件为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社长)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8、合同中已对产品质量检测、生产设备及零部件购买、技术改良、补偿和
免责、会计审查、双方的声明与保证、合规、违约、争议解决等条款做出明确规
定。
四、合作后对公司的影响
中性腹透液是腹膜透析液的一种,采用双室袋包装,使用前混合,其生理性
PH可以缓解腹部不适,葡萄糖降解产物生成少,减少对腹膜间皮细胞的损伤,
提高腹透患者的生活质量。目前中性腹透液尚未在国内上市。双方的合作将在互
惠共赢的基础上进行,与JMS公司的合作有助于增强公司在腹膜透析领域的市
场竞争力。
五、合同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专利及专有技术实施许可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