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9 证券简称:新开源 公告编号:2023-070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16.75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90%。其中,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301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51.40 万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15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5.35 万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尚需经有关机构办理手续完毕后方可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3 年 6 月 5 日,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16.75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9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登记人数为 323 人,授予登记数量为 2,055.00 万
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11 日。
(九)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登记人数为 18 人,授予登记数量为 161.00 万股,
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
(十二)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十四)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318 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17.60 万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6 月 17 日。
(十五)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六)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
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告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截至本公告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即将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需同时满足以下解除限售条件方可办理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计算口径,公司2022年实现
解除限售安排 考核目标Am 考核目标An 的净利润值为294,032,121.90元,
第二个 2022年净利润值 2022年净利润值 满足考核目标 Am,对应公司层
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24,000万元 不低于19,200万元
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考核指标 考核完成进度 公司层面可解除
限售比例(X)
A≥Am X=100%
净利润实际完成值 An≤A<Am
(A) X=80%
A<An X=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以及本激
励计划考核期内可能产生的商誉减值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
算依据。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1、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 离职、3 名激励对象已退休且未组织实施。各解除限售期内,满足相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 继续在公司任职、2 名激励对象人层面绩效考核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 因换届选举担任公司监事,上述制性股票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具体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量依据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当期未能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
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注销;
2、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
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其当期计
划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