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9 证券简称:新开源 公告编号:2023-065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配方案审议情况
1、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323,905,337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61,952,668.50 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期间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利润分配预案至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3,905,337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姓名 证券账号
1 王东虎 00*****212
2 杨海江 01*****513
3 张军政 00*****295
4 杨洪波 03*****983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文化路(东段)1888 号
咨询电话:0391-8610680
传真电话:0391-8610681
七、备查文件
1、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