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
(2024 年 5 月 6 日、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5 月 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股票短期涨幅严重偏离创业板综指涨幅,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因素,股价表现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春节后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股
价涨幅 314.16%,显著高于创业板综指(+14.22%)及多数低空经济相关股票。截
至 2024 年 5 月 8 日收盘,公司静态市盈率(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 536.70
倍,显著高于中证化工行业(932111)静态市盈率 21.93 倍,亦明显高于创业板综指(399102)46.49 倍(TTM)的市盈率水平。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已经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
3、业绩情况: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分别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65,821.41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11.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73.31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75.96%。2024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 15,403.25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1.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2.85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24.95%。基于公司已披露的业绩,公司当前股价对应的估值水平已严重偏离基本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2)。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3 月 29 日、
2024 年 4 月 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5、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了《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3)。公司股票连续 8 个交易日(2024 年 3 月 28 日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收盘价格累计偏离 107.2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6、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4)。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2024 年 4 月 8 日、2024 年 4 月 9 日、
2024 年 4 月 10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7、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注事项逐一核实后进行了回复并披露。
8、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注事项逐一核实后进行了回复并披露。
9、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2024 年 4 月 17 日、2024 年 4 月 18 日、
2024 年 4 月 1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10、涉及河北建新飞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飞行”)与斯洛伐克克莱因视觉(Klein Vision)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莱因视觉”)合作相关的风险提示:
1)行业政策风险:目前我国低空尚未实现开放,且低空经济相关的基础设施(包括机场、飞行服务等)配套设施尚未完善,可能导致低空开放的速度、程度、范围不达预期,从而导致建新飞行未来收入不达预期的风险;
2)市场风险:飞行汽车属于新产品、新技术,未来可能面临市场接受程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3)生产设施建设及行政审批风险:建新飞行在取得飞行汽车的知识产权后取得项目备案、安评、环评及建设生产设施周期超过预期时间的风险;
4)取证风险:按照中国民航局相关规定,飞行器批量销售需要取得型号许可证(平均约 3-5 年)及生产许可证(平均约 1 年),建新飞行的产品存在取证时间慢于预期或无法取证的风险,从而导致交付时间晚于预期或无法交付的风险;
5)技术风险:根据合作协议,克莱因视觉在研的飞行汽车 II 研发进度慢于预期导致建新飞行投产及交付延迟的风险;
6)投资风险:建新飞行基于上述原因等无法最终实现产品销售导致公司投资损失的风险等。
7)其他风险:国际环境变化、除上述风险外的其他未知或不可抗力风险。
8)对公司的影响:建新飞行从获得知识产权到产品最终实现量产可能需要5-8 年,未来 5 年内建新飞行很可能无法实现销售和营业收入。因此,建新飞行与克莱因视觉的合作事项短期内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影响较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2024 年 5 月 6 日、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5
月 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董事会就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认缴出资额 296 万元人民币,参股建新飞行,股权比例为 18.5%,为
该公司第二大股东。2024 年 3 月 12 日,建新飞行与克莱因视觉签署了涉及飞行
汽车 AirCar 相关合作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克莱因视觉授予建新飞行在中国范围内独家且不可转让的许可,包括已经研发完成的飞行汽车 I 相关的知识产权和在研中的飞行汽车II 的知识产权;建新飞行在中国范围内生产和销售飞行汽车 I 及未来研发完成
后的飞行汽车 II。许可的授权期限为 25 年”。合同金额为 200 万欧元。
关于建新飞行的股权结构、历史沿革、主要财务数据、经营范围、核心人员、技术实力,克莱因视觉的背景及履约能力,双方具体合作事项、合作方式、合同金额、履约时间、违约责任、专利授权,以及风险提示等请参考公司 2024 年 4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5)和 2024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2024 年 3 月 19 日,《沧州日报》刊登文章“低空经济‘向上’突破一飞
冲天”对建新飞行与斯洛伐克克莱因视觉达成全面合作一事进行了叙述。2024 年
4 月 5 日,新华网发布了题为“Chinese company to produce Slovakia's flying
cars(译文:中国公司将生产斯洛伐克的飞行汽车)”的报道。2024 年 4 月 26日,环球时报综合报道题为“从‘汽车变成飞机’,法国音乐家成首位飞行汽车乘客”的报道,经公司询问,该项活动不是建新飞行举办而是克莱因视觉在欧洲举办。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国内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对外投资风险:公司以自有资金参股建新飞行,存在因低空经济相关政策、市场接受度、生产设施建设及行政审批、飞行器取证、合作方履约等原因无法最终实现产品销售导致公司投资损失的风险。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已出现四次异常波动情况和一次严重异常波动情况,股票短期涨幅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因素,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公司目前估值水平显著高于中证化工行业(932111)静态市盈率 21.93倍,亦明显高于创业板综指(399102)46.49 倍(TTM)的市盈率水平。公司以自有资金参股建新飞行,存在因低空经济相关政策、市场接受度、生产设施建设及行政审批、飞行器取证、合作方履约等原因无法最终实现产品销售导致公司投资损失的风险。基于上述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已披露的风险因素。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金融市场流动性、资本市场氛围、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元因素影响,对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公司定期报告、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关注函回复等公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