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3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8,795,017.1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规定,按2023 年度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879,501.72 元,余下未分配
利润 16,915,515.44 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 544,059,913.10 元,扣除 2022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33,103,864.08 元 , 2023 年 度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527,871,564.46 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2024年3月29日总股本556,441,803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903,068.8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本次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