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88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8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9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38.00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42,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9,688,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中国建
设银行沧州新华路支行 13001698608050506966 账号内,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
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8,443,066.1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4,068,933.84 元。该项募集资金于 2010 年 8 月 12 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兴华富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0)第 08 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已 本年使用金额 永久补充流动 累计利息 累计理财收
投入 置换先期投 直接投入募集资 理财投资 资金 收入净额 益 年末余额
入项目金额 金项目
57,245.40 59.54 7,735.62 4,047.57 586.09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5,040.56 万元,其中投入
《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项目 27,167.20 万元;投入超募资金项目 22,137.7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735.62 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4,047.57 万元;投资
理财收益 586.09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 2009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新华路支行、沧州银行南湖分行、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国贸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沧州分行等分别开设了
13001698608050506966、501012011000000588、572010100100068571、
4056200001801600000558、4001014160001326 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专户银行名 已使用金额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间结转 利息收支净额 理财收益 余额
称 项目投入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注 2) 理财(注 1)
沧州银行 南
湖分行 250,000,000.00 -133,907,572.77 32,475,751.51 3,174,678.08 24,551,720.00 127,191,136.82 -
-
建行沧州 新
华路支行 114,068,933.84 379,490,540.46 2,416,975.63 2,686,241.10 468,497,660.68 30,165,030.35
- -
华夏银行 北
京国贸支 行 50,000,000.00 -50,805,409.69 805,409.69 - - - -
-
兴业银行石
家庄分行 10,000,000.00 -10,498,722.89 498,722.89 - - -
- -
民生银行沧
州分行 180,000,000.00 -184,278,835.11 4,278,835.11 - - -
- -
合 计 604,068,933.84 - 40,475,694.83 5,860,919.18 493,049,380.68 157,356,167.17 -
-
注 1:本公司于2015 年 12 月 4 日在建行沧州新华路支行(1300169860805050696)购买4,000.00
万元“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于2016 年 1 月21 日赎回;2016 年 1 月22 日在上述银行账户
月 19 日在上述银行账户中购买了“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 5,000.00万元,于 2017 年 5月 3 日赎回;
2017 年 5月 4 日在上述银行账户中购买了“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8,000.00 万元,于2017 年8 月 8日
赎回;2017年 8 月 8日在上述银行账户中购买了“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 6,000.00 万元,于 2017年
11 月 9 日赎回;2017 年 11 月 9 日在上述银行账户中购买了“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 6,000.00 万元,
于 2017 年 12月 21日赎回。
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8 日在沧州银行南湖支行(501012011000000588)账户中购买了“智慧
宝”保本型理财产品 11,000.00 万元,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赎回;2018 年 2 月 27 日在上述银行账
户中购买了“智慧宝”保本型理财产品 11,000.00 万元,于 2018年 4 月 13 日赎回;2018 年4 月 17
日在上述银行账户中购买了“智慧宝”保本型理财产品 7,000.00万元,于2018 年 7 月17 日赎回;
2018 年 8 月 3 日在上述银行账户中购买了“智慧宝”保本型理财产品 2,500.00 万元,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赎回;2018 年 9 月4 日在上述银行账户中购买了“智慧宝”保本型理财产品 3,500.00万
元,于 2018年 12 月7 日赎回;2019 年 01月 25日在上述银行账户中购买了“智慧宝”保本型理
财产品 2,000.00 万元,于 2019 年7 月 26日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