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披露
了《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2),公司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朱守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部分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止 2021 年 2 月 24 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控股股东朱守琛先
生的一致行动人朱守稳女士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朱守稳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
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计划一致。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