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88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8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9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38.00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42,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9,688,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中国建
设银行沧州新华路支行 13001698608050506966 账号内,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8,443,066.1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4,068,933.84 元。该项募集资金于 2010 年 8 月 12 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兴华富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0)第 08 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 本年使用金额 永久补充 累计利息 累计理财
已投入 置换先期投 直接投入募 流动资金 收入净额 收益 年末余额
入项目金额 集资金项目 理财投资
57,245.40 59.54 7,735.62 4,047.57 586.09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5,040.56 万元,其中投入《招
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项目 27,167.20 万元;投入超募资金项目 22,137.7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735.62 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4,047.57 万元;投资理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 2009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新华路支行、沧州银行南湖分行、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国贸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沧州分行等分别开设了
13001698608050506966、501012011000000588、572010100100068571、
4056200001801600000558、4001014160001326 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专户银行名 已使用金额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间结转 利息收支净额 理财收益 余额
称 项目投入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注 2) 理财(注1)
沧州银行南
湖分行 250,000,000.00 -133,907,572.77 32,475,751.51 3,174,678.08 24,551,720.00 127,191,136.82
- -
建行沧州新
华路支行 114,068,933.84 379,490,540.46 2,416,975.63 2,686,241.10 468,497,660.68 30,165,030.35
- -
华夏银行北
京国贸支行 50,000,000.00 -50,805,409.69 805,409.69 - -
- - -
兴业银行石
家庄分行 10,000,000.00 -10,498,722.89 498,722.89 - - -
- -
民生银行沧
州分行 180,000,000.00 -184,278,835.11 4,278,835.11 - - -
- -
合 计 604,068,933.84 - 40,475,694.83 5,860,919.18 493,049,380.68 157,356,167.17
- -
中再次购买了 4,000.00 万元“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赎回;2017 年 1
月 19 日在上述银行账户中购买了“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 5,000.00 万元,于 2017 年 5 月 3 日赎回;
2017 年 5 月 4 日在上述银行账户中购买了“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 8,000.00 万元,于 2017 年 8 月 8 日
赎回;2017 年 8 月 8 日在上述银行账户中购买了“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 6,000.00 万元,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赎回;2017 年 11 月 9 日在上述银行账户中购买了“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 6,000.00 万元,
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赎回。
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8 日在沧州银行南湖支行(501012011000000588)账户中购买了“智慧
宝”保本型理财产品 11,000.00 万元,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赎回;2018 年 2 月 27 日在上述银行账
户中购买了“智慧宝”保本型理财产品 11,000.00 万元,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赎回;2018 年 4 月 17
日在上述银行账户中购买了“智慧宝”保本型理财产品 7,000.00 万元,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赎回;
2018 年 8 月 3 日在上述银行账户中购买了“智慧宝”保本型理财产品 2,500.00 万元,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赎回;2018 年 9 月 4 日在上述银行账户中购买了“智慧宝”保本型理财产品 3,500.00 万
元,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赎回;2019 年 01 月 25 日在上述银行账户中购买了“智慧宝”保本型理
财产品 2,000.00 万元,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赎回。
注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全部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
项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将沧州银行南湖分行、建设银行沧州新华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共计 77,356,167.17 元转入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0 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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