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披露了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0),公司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兼董事黄吉芬女士、朱泽瑞女士(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学为先生、朱秀全先生、徐光武先生、高辉女士、王吉文先生、宋国民先生、彭建民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部分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应予以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宋国民先生(拟减持 50,000 股)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 50,000 股,拟减持股份已全部减持完毕。详情见 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
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2、公司董事陈学为先生(拟减持 1,688,367 股)、朱秀全先生(拟减持
1,648,306 股);高级管理人员高辉女士(拟减持 81,948 股)、王吉文先生(拟减持 85,439 股)、彭建民先生(拟减持 26,250)股份减持情况:
2.1 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均价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名称 (股) (元/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19-6-18 50,000 9.11
陈学为 集中竞价交易 2019-6-20 6,000 9.32 0.03%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4 124,000 7.06
集中竞价交易 2019-6-13 50,000 9.41
集中竞价交易 2019-6-21 20,000 9.49
朱秀全 0.03%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4 60,000 7.07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5 10,000 7.06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4 51,848 7.07
高辉 0.01%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5 30,100 7.03
彭建民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4 26,250 7.07 0.01%
王吉文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5 85,439 7.03 0.01%
合计 513,637 - 0.09%
2.2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占总股 本次减持后 占总股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
股份性质 本的比 持有股份 本的比
名称 有股份(股)
例 (股) 例
高管锁定股
陈学为 6,753,469 1.23% 6,573,469 1.20%
股权激励限售股
朱秀全 高管锁定股 6,593,224 1.2% 6,453,224 1.17%
股权激励限售股
高管锁定股
高辉 327,791 0.06% 245,843 0.05%
股权激励限售股
高管锁定股
彭建民 105,000 0.02% 78,750 0.01%
股权激励限售股
高管锁定股
王吉文 341,756 0.06% 256,317 0.05%
股权激励限售股
3、截止 2019 年 11 月 6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黄吉芬女士(拟减持
4,990,000 股)、朱泽瑞女士(拟减持 8,990,000 股)、徐光武先生(拟减持 52,500股)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计划一致。
3、截止本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陈学为先生、朱秀全先生、高辉女士、王吉文先生、彭建民先生《关于减持建新股份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