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4-51号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河北建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授予814.96
万份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建新JLC1,期权代码:036156。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3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对《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
2、201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的议案》,相关事项分别在2013年11月2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2013年12月6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获得批准。
3、201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
案》,已确定2013年12月6日为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
4、2014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
次授予的三名激励对象离职情况及公司年度权益变动情况,对首次授予对象名单
和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票期权登记的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建新JLC1,期权代码:036156
2、经登记的首次授予对象及行权数量:
获授的股票期 占首次授予股票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股) 期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董事、总经理、
陈学为 39.20 4.81% 0.15%
董事会秘书
刘凤旭 董事、副总经理 38.22 4.69% 0.14%
董事、董事长助
朱守涛 33.34 4.09% 0.12%
理
高辉 财务总监 27.00 3.31% 0.10%
姚建文 副总经理 23.98 2.94% 0.09%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60 653.22 80.15% 2.44%
人)
合计(65人) 814.96 100.00% 3.05%
除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被取消激励资格外,上述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示名单内容一致。
3、本次期权授予日:2013年12月6日;
4、行权价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005元;
5、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4年,其中首次授
权的期权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4年,预留部分期权的有效期为自预留部分期权授
权日起3年。首次授予的期权行权安排:本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计算,最长不超过4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12个
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
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期 行权安排 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一个行权期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二个行权期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三个行权期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期权的有效期为自预留部分期权授权日起3年,预留部分的股票期
权自相应的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个月内分两期行权,行
权时间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50%
至相应的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