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2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
整的议案》,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3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对《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
2、201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
关事项获得于2013年11月2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3年
12月6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3、201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
案》,已确定2013年12月6日为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
4、2014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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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 2013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 5.005元/
股;因原激励对象李景成、孙永坤、刘占忠三人辞职,取消其三人激励对象资格
及涉及的17.18万股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由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确定的3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名单及
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
经过以上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原68人调整为65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权益总量由原416.07万份调整为398.89万份,预留部分
的股票期权权益总量为46.23万份,激励对象为3人。
2、由于公司2014年初以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33,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10股。该方案已于2014 年4月30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后,需对公司股票期权与授
予权益数量和价格作相应调整。
经以上调整后,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权益总量由462.3万份调整为907.42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由407.48万份调整为814.96万份,预留部分权益
总量由46.23万份调整为92.46万份。行权价由10.09元/股调整为5.005元/
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调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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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
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且公司2014年初以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
133,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该方案已于2014 年4月30日实施完毕。根
据公司《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原68人调整为65人,
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权益总量由462.3万份调整为907.42万份,其中首次授予
权益总量由407.48万份调整为814.96万份,预留部分权益总量由46.23万份调
整为92.46万份。行权价由10.09元/股调整为5.005元/股 。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调整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过上述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
员,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备忘录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
录3号》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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