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证券代码:300107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股份”或“本公司”、“公
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62.3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3380万股的3.46%。其中首
次授予416.07万份,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3380万股的3.11%;预留
46.23万份,占本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10%,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0.35%。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建
新股份股票的权利。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建新股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后,公司
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行权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
信息披露后,按本激励计划的约定进行一次授予。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09元。建新股份股票
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
派息、向老股东定向增发新股等事宜,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4、建新股份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或缩股、配股、向老股东定向增发新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5、行权安排: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4年,其中首次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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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权的期权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4年,预留部分期权的有效期为自预留部分期权授
权日起3年。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
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
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安排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
第一个行权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
第二个行权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
第三个行权期 4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期权的有效期为自预留部分期权授权日起3年,预留部分的股票期
权自相应的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个月内分两期行权,行
权时间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50%
至相应的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50%
至相应的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授予期权的主要行权条件: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
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
件。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13年净利润相比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100%,2013年
营业收入相比2012年增长不低于15%;且等待期内,归
第一个行权期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