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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牧业: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9

西部牧业: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06      证券简称:西部牧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9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一东路 28 号,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0,236,5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7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2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33,5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5%。出席本次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代表)股份 1,858,330 股。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报告》及《2020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919,6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反对 316,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本议案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 1,5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95%;反对316,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2、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919,6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反对 316,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本议案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5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95%;反对316,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3、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919,6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反对 316,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本议案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5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95%;反对316,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4、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919,6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反对 316,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本议案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5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95%;反对316,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5、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919,6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反对 316,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本议案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5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95%;反对316,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6、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919,6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反对 316,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本议案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5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95%;反对316,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7、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919,6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反对 316,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本议案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5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95%;反对316,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8、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919,6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反对 316,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本议案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5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95%;反对316,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9、审议《关于提名本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919,6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反对 316,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本议案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5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95%;反对316,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付立新律师、姜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详见公司同时刊登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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