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6 证券简称:西部牧业 公告编号:临2018-085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公司于2018年9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5,5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国资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9,378,171股的(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2.2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国资公司目前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中36,779,578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4、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55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
6、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如存在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情况,则减持数量相应变化。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国资公司在首发时股份锁定承诺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控股股东国资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规定的情况。
3、我公司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国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将不低83,878,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4、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