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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牧业: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7

  证券代码:300106        证券简称:西部牧业    公告编号:临2018-048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7日10: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26日—4月27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

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15:00至

2018年4月27日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29号,新疆西部

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8年4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0,411,685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42.7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0名,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出席本次会议的

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代表)股份813,058股。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90,411,6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813,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411,6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813,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411,6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813,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411,6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813,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5、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411,6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813,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411,6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813,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7、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33,5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813,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项议案关联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411,6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813,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9、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411,6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813,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0、审议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411,6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813,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411,6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813,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411,6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813,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付立新、孙继乾两位律师出席了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是由贵公司董事会根据2018年4月2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已于2018年4月3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和《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贵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公司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