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5 证券简称:龙源技术 公告编号:临 2022-043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8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53.0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6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用 5,0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1,600.00 万元,
已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潍坊分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扣减审计费、律师费、路演及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737.85 万元后,本公司 实际 募集资金 净额 为人民币
110,862.1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20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
1 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 63,435.00 36,965.00
2 等离子体低NOx燃烧推广工程项目 5,000.00 5,000.0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500.00 4,500.00
4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64,397.15 64,397.15
合计 110,862.15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0,862.15 万元,其中,
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64,397.15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2010 年 12 月 3 日,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
金 1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
止,已将超募资金全部拨付完毕。
(二)2013 年 12 月 3 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已将超募资金全部拨付
完毕。
截至本次会议,其余超募资金 44,397.15 万元(未含利
息收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50%,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承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5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5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结项且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该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中银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五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