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控股 公告编号:2023-64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达刚控股: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7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三路10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建西女士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8、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89,541,9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79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85,016,2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683%;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04,525,7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10%。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6,577,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67%。
9、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130,538,3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705%;
反对 56,912,8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265%;弃权 2,090,6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0%;议案获得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4,424,2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139%;反对 6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3%;弃权 2,090,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5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董佳律师和王建乐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