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控股 公告编号:2021-47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达刚控股: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三路10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建西女士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8、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77,452,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72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87,269,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77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90,183,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951%。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0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
9、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7,390,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2%;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336%;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664%;弃权0股。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7,390,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2%;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336%;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664%;弃权0股。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77,390,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2%;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336%;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664%;弃权0股。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7,390,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2%;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336%;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664%;弃权0股。
5、《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7,390,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2%;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336%;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664%;弃权0股。
6、《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448,1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12%;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88%;弃权0股。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390,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2%;
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336%;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664%;弃权0股。
8、《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448,1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12%;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88%;弃权0股。
9、《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390,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2%;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336%;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664%;弃权0股。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448,1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12%;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88%;弃权0股。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448,1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
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12%;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88%;弃权0股。
1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448,1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12%;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88%;弃权0股。
1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390,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2%;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336%;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664%;弃权0股。
1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448,1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12%;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88%;弃权0股。
1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调整股份赠予承诺实施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孙建西、韦尔奇、王玫刚、李金哲、石剑、张永生及王瑞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87,269,029股。
表决结果:同意90,121,4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6%;
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4%;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栗镜朝律师和王建乐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