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控股 公告编号:2020-94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
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1 名,股东代表担
任的监事 2 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除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外,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第五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担任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即 2020 年 11 月 4 日前)按本公
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推荐书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为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3、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须在 2020 年 11 月 4 日 17: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尔奇、王瑞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327811
传真号码:029-88313375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三路 10 号
邮政编码:710119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推荐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
合本公告规定的
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
职称、详细工作履
历、兼职情况、专
业背景、从业经验
等)
其他说明(如有)
(注1)
上述推荐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推荐人承诺 推荐人: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注1: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