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路机 公告编号:2018-96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共计95,121,4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95%)的股东桐乡市东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9,528,03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6,352,02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3,176,010股。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刚路机”)于近日收到股东桐乡市东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乡东英”)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桐乡东英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份来源
比例(%)
桐乡市东英股权投资基金 95,121,499 29.95 协议转让、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权益分派
二、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经营投资资金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集团”)持有的达刚路机股份及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拟自公司按规定披露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实施。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预计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9,528,03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6,352,02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3,176,010股。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桐乡东英在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披露的《达刚路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达刚路机股份,也不会进一步增持达刚路机权益。若未来12个月后桐乡东英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幅度达到信息披露义务标准,桐乡东英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股东桐乡东英在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披露的《达刚路机:关于国有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事宜承诺的公告》中,与陕鼓集团共同承诺如下:
“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6个月内,双方均不减持所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
双方如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主体,在转让之后解除同一实际控制关系的,双方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在解除同一实际控制关系之后的6个月内,仍共同遵守双方存在同一实际控制关系时所应遵守的股份减持相关规定。
在本次股份转让后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当前及今后作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包括股份减持相关政策解答口径等文件明确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日,桐乡东英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桐乡东英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中,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桐乡东英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股东桐乡东英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股东桐乡东英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桐乡市东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