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路机 公告编号:2011-34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 年 8 月 20 日,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卖方”) 与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订了两份《工
程 机 械 采 购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分 别 为 ATE/LKZ/11M5023N01 及
ATE/LKZ/11M5023N12),合同总金额为 91,777,893.29 元人民币。现将合同的主
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 合同重大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含培训等售后服务)。
3、合同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存在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或水灾、台风、
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带来的合同执行风险。
二、 合同当事人情况介绍
1、买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由镭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或代理除国家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
经营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补偿贸易;投资兴
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
专卖商品);国产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开发福田区宗
地号为 B210-0016 地块);润滑油、燃料油、化工产品及化工材料(不含危
险化学品)的进出口和内销业务。
1
2、买方履约能力: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很强的
履约能力,且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3、买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交易金额:买方 2009 年与公司发生了
合同额为 4,127.85 万元的设备采购业务,此外双方无其他交易。
4、买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买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合同主要内容
1、 合同总金额:91,777,893.29 元人民币
2、 签订时间:2011 年 8 月 20 日
3、 合同标的:
(1)合同编号 ATE/LKZ/11M5023N01 的《工程机械采购合同》标的为:
液态沥青加热保温车 54 台、沥青脱桶设备 7 台、手推式乳化沥青洒布车 52
台及付费备件,合计金额为 45,009,396.89 元。
(2)合同编号 ATE/LKZ/11M5023N12 的《工程机械采购合同》标的为:
沥青混凝土拌和站 8 套、履带式沥青混凝土摊铺机 16 台、轮式沥青混凝土
摊铺机 32 台及付费备件,合计金额为 46,768,496.40 元。
4、 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5、 交付地点:天津新港或买方指定国内港口的买方指定仓库。
6、 交货期:本合同允许分批交货,第一批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日起 25 天,
第二批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日起 75 天。
7、 付款方式:
(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为电汇及三个月远期承兑汇票。
(3)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出具 20%的预付款保函。
(4)买方应在收到卖方预付款保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向卖方支
付合同总金额 20%的预付款。
(5)卖方应在每批货物交付日前 7 天内,向买方开具该批货物金额的全额
增值税发票。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单据并在该批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完成货
权转移后即以三个月远期承兑汇票向卖方支付该批货物金额 75%的货款。
(6)合同总金额的 5%余款作为本合同的质保金。卖方需在最后一批货物交
2
付的同时向买方提供金额为合同总金额 5%的银行质量保证保函。买方将在
收到银行质量保证保函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本合同的质保金。
8、 违约责任
(1)卖方的违约责任
1)卖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交付货物的,应按每日向买方支付该逾期货物金
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该逾期货物金额的 10%。
2)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不符的,应及时更换或补充,如果由此造成延期交
付的,按上述第 1)条款办理。
3)卖方交付货物质量不符且在质保期内的,卖方应在接到买方或最终用户
后的书面投诉后 30 天内给予免费更换、修理,否则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聘
请任何第三方给予修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4)卖方货物包装不符合要求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的,卖方应免费进
行修理、更换。如果由此造成延期交付的,按上述第 1)条款办理。
(2)买方的违约责任
买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向卖方支付合同货款,买方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
分之三的比率,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该逾期金额的 10%。
四、 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合同总金额
约占公司 2010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1.25%,将对公司 2011 年度经营业绩的产
生积极的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 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公司签订的《工程机械采购合同》 两份)。
特此公告。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8 月 23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