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7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权益分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分
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2022 年度财务概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35.05 万元,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16,049.52 万元;
母公司报表中 2022 年度的净利润为 3,492.54 万元,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5,771.60
万元。
2、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为亏损,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
金需求,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2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拟不进行权益分派的原因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由于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为亏损,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2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 2022 年权益分派该预案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权益分派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