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码:2023-033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张育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金
张育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金张育先生计划拟以集中 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年可转让额度
(股) (股)
金张育 董事长 703,800 0.08% 175,950
合计 703,800 0.08% 175,9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员名称、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姓名 减持原因 拟减持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金张育 个人资金需求 不超过 175,950 不超过 0.019%
合计 不超过 175,950 不超过 0.019%
2、股份来源:金张育先生拟减持股份为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金张育先生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公告为金张育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出的预披露信息。金张育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金张育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金张育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其遵守上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金张育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金张育先生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