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2-117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德远盛产业创新结构化私募基金、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德鑫盛一号投资私募基金、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三盛资本管理(平潭)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德远盛产业创新结构化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正德远盛”)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德鑫盛一号投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正德鑫盛”)、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卓丰”)、三盛资本管理(平潭)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三盛资本”)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详见公司披
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终止一致行
动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后四方又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签署了《一
致行动协议》,四方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君正德”)为正德远盛及正德鑫盛的管理人,代两支基金签署签署相关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相关方
甲一方: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德远盛产业创新结构化私募基
金,直接持有乾照光电 5,880.00 万股,持股比例 6.507%;持有表决权数量 0 股,
持有表决权比例 0%
甲二方: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德鑫盛一号投资私募基金,直
接持有乾照光电 2,248.00 万股,持股比例 2.488%;持有表决权数量 0 股,持有
表决权比例 0%
甲三方: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乾照光电 6.23 万股,持股比例 0.007%;持有表决权数量 0 股,持有表决权比例 0%
乙方:三盛资本管理(平潭)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数量 0 股,持股比例 0%;
持有表决权数量 8,134.23 万股,持有表决权比例 9.002%
甲一方、甲二方、甲三方合称甲方。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拟就未来在乾照光电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采取一致行动,现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在乾照光电股东大会审议下列议案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
1.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4.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7.发行公司债券;
8.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9.修改章程;
10.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11.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关联交易等事项;
1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13.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4.审议法律法规或乾照光电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二条 双方同意,在股东大会相关议案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以乙方意见为准。
第三条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本协议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可变更或撤销。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表决权委托及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和君正德、福建卓丰与三盛资本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正德远盛、正德鑫盛和福建卓丰将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8,134.23 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三盛资本行使,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002%,三盛资本接受上述委托。同时,和君正德、福建卓丰与三盛资本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正德远盛、正德鑫盛、福建卓丰、三盛资本四方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君正德和福建卓丰为一致行动人,正德远盛和正德鑫盛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8,128.00 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995%;福建卓丰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6.23 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007%;前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8,134.23万股股份全部拥有表决权,合计持有9.002%的股权。三盛资本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君正德、福建卓丰、三盛资本为一致行动人,正德远盛和正德鑫盛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8,128.00 万股股份、福建卓丰持有上市公司 6.23 万股股份,三盛资本持有上市公司 0 股股份;前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 8,134.23 万股股份对应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均按照《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委托给三盛资本行使。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比 拥有表决 拥有表决 持股比 拥有表决权 拥有表
持股股东 持股数量 权股份占 持股数量 例 决权股
(万股) 例 权股数 比 (万股) (%) 股数 份占比
(%) (万股) (%) (万股) (%)
和君正
德、福建 8,134.23 9.002 8,134.23 9.002 8,134.23 9.002 0 0
卓丰合计
三盛资本 0 0 0 0 0 0 8,134.23 9.002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三盛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签署
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协议的事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表决权委托协议》;
2、《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