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1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或“公司”)于 2022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该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具体办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0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7,5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0,763,769.4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9,236,
230.5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划转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
2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16 号)予以验证。公
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操作流程
1、采购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采购计划、相关业务合同, 明确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及支付额度,提交付款 申请单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财务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审批后的付 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或背书转让支付),并建立票据明细台 账,按月分类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 金明细表,同时报送保荐机构。
3、财务部按季度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公司及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或外部客户开 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由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背书转让后),根据垫付的银行承兑 汇票统计分类编制置换清单并报送公司董事长审批,履行募集资金支付相关审批 程序。经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审核后,财务部根据置换清单,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相应的募集资金 专户中等额置换转入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保荐机构。
(二)使用信用证(国际/国内信用证)付款操作流程
1、采购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采购计划、相关业务合同,
明确拟使用信用证支付的金额,提交付款申请单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财务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信用证开具(存保证金或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并建立信用证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明细表,同时报送保荐机构。
3、财务部每季度统计信用证已开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开具的信用证到期支付后,根据垫付的信用证统计编制置换清单并报送公司董事长审批,履行募集资金支付相关审批程序。经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审核后,财务部根据置换清单,将信用证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置换转入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保荐机构。
(三)使用外汇付款操作流程
1、采购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采购计划、相关业务合同,明确拟使用外汇的种类及支付的金额,提交付款申请单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财务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外汇付款,并建立明细台账,并按月汇总使用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明细表,同时报送保荐机构。
3、财务部每季度统计未置换的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根据垫付的外汇统计编制置换清单并报送公司董事长审批,履行募集资金支付相关审批程序。经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审核后,财务部根据置换清单,将外汇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置换转入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保荐机构。
(四)其他
1、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上述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子公司、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2、未来通过上述方式等额置换募集资金的金额由会计师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年度审核报告中一并确认。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及子公司财务成本,合理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合理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乾照光电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