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6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基本情况
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提议理由:鉴于公司 2021 年度经营和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享 公司发展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提出该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0.15(含税) 0
公司拟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分配总额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
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894,890,811 股进行测
算,公司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13,423,362.17 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分配基数发生变化的,按
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
提示 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二、权益分派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
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派预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拟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13,423,362.17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派,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分配基数发生变化的,按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该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 2021 年利润分派预案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利润分派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