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码:2019-022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或“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41)。公司股东王维勇先生计划通过集中交易方式于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1,823,4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3月8日王维勇先生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及减持数量过半时,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收到王维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获悉王维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王维勇先生自2019年1月19日起至2019年4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23,4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减持均价为7.17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王维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23,4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
本次减持后,王维勇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维勇先生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维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方式、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已依据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本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王维勇先生减持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王维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