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17-072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2
016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兴证资管鑫众5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买入乾照光电股票。2016年3月2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6年1月13日至 2016年3月21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
市场竞价方式完成股票购买,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0,704,815.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5194%,成交均价约为5.9448元/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尚未出售任何股票。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
划之日起算,即2016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1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锁
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兴证资管鑫众59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6年3月22日至 2017年3月21日,目前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解锁。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份总额10%以上,
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存续期满后股份处置办法
1、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该集合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长。
3、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