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监事胡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257,57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56%)的监事胡彪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
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4,39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0.0114%)。
近日,公司收到监事胡彪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限售股 无限售流通股 合计
胡彪 193,179 64,393 257,572 0.045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原因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份数 减持股 减持价格
量(股) 份比例
自本公告披露
个人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 集中竞价 之日起十五个 不超过 不超过 根据二级
胡彪 需求 行前发行股份及 交易 交易日后的六 64,393股 0.0114% 市场价格
其孳生股份 个月内(窗口 确定
期不减持)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担任本公司监事胡彪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本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本公司股份;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日,胡彪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胡彪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胡彪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