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更改、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0 日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 号一号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莫晓宇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 14:30
在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 号一号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 45 名,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4,541,2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499%。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
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676,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4 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2,865,2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507%。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股份数量 17,062,1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6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经过充分讨论,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4,523,3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3%;
反对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044,2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1%;反对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4,523,3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3%;
反对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044,2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1%;反对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
3. 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4,523,3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3%;
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12,6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044,2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1%;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弃权 1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8%。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4. 审议通过《2021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4,535,9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056,8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9%;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84,535,8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056,7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4%;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弃权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6. 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048,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4%;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6%;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4,535,9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056,8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9%;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4,523,2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反对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044,1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5%;反对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9%;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4,535,8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056,7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4%;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弃权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0.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184,535,8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056,7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4%;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弃权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0.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184,535,8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056,7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4%;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弃权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84,535,8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056,7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4%;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弃权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10.4《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184,535,8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056,7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4%;反对 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