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6 日以书
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
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莫晓宇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董事长莫晓宇先生代表董事会所做的《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地总结了董事会于 2019 年在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管理层激励与监督及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邹寿彬先生、赵泽松先生、傅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9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2019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86,765.5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2,964,317.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5,814,900.82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96,431.78
元后,扣除派发 2018 年现金红利 11,187,000.00 元,公司 2019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106,295,786.82 元。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 2019 年度拟不
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结存的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用于主营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 2020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详见附件 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及 2020 年内审工作计划》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
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19 年 9 月 19 日,财
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
务报表。同时废止 2019 年 1 月 18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故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7.24 元/份;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61 元/股。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发表了审核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1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董事杨国勇先生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均未达成,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未达成行权条件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224.85 万份,及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5 万股,回购价格为8.61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558,345,000 股变更为
557,34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558,345,000 元减少为 557,340,000 元。
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1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董事杨国勇先生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且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宜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等公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
15.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原“技术支持部”更名为“产品应用管理部”,同时新增创新中心。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图》如下:
股东大会
监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