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根据经营和管理需要,设副总经 公司根据经营和管理需要,设副总经
理 3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理 4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