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00 深市 双林股份


首页 公告 双林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双林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9

双林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9 日下午
13:30 在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 666 号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朱黎明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9 日 9:15-15: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00,924,3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62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9 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0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834,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3%;反对7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3%;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048%;反对7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447%;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0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834,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3%;反对7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3%;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048%;反对7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447%;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0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829,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6%;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83%;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13%;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05%。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844,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1%;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488%;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860,6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3%;反对6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1143%;反对6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8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829,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6%;反对8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83%;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13%;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05%。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2247%;反对 8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7078%;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83%;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13%;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05%。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829,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6%;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83%;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13%;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05%。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829,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6%;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83%;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13%;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0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6983%;反对 8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13%;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83%;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13%;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05%。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6983%;反对 8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13%;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83%;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13%;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05%。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6983%;反对 8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13%;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83%;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13%;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0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许洲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