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7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期及
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17.6万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5%;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期可行权数量为192.6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期可行权数量为25万份。
2.公司拟采用集中行权模式,由公司统一向有关机构申请代为办理行权事宜,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或《股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经2016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51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共计192.6万份期权,同意公司已获授股票期权的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共计25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3年11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公司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并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4年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4、2014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5、2014年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授权日为2014年2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4年5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61人调整为59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45万份减少至817万份,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91%,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70万份调整为742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仍为7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14年7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同意董事会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7.25元调整为7.13元。
8、2015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总数由817万份调整为766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42万份调整为691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59人调整为55人。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2月3日,行权价格为13.95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核实并同意本次调整和授予事项。
9、2015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同意董事会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13元调整为7.00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95元调整为13.82元。
10、2016年3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未行权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499.4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授予且尚未行权的有效期权数量为449.4万份,激励对象由55人调整为51人。预留股票期权已授予且尚未行权的有效期权数量为50万份,激励对象由10人调整为8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16年5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同意董事会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00元调整为6.90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82元调整为13.72元。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双林股份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
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
定的。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201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以2012年度为基准年,2015年的净利润增 利润为243,347,385.99元,2012年度为
长率不低于42%; 109,866,472.02元,2015年较2012年公司增长率
以2012年度为基准年,2015年的营业收入 为121.49%,高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增长率不低于42%。 稿)》规定的42%的增长率。
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2,472,233,670.51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为1,074,140,849.57元,2015年较
2012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0.16%,高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42%的增
长率。
4、等待期考核条件: 股票期权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12 年至
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平均净利润、
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平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 均净利润分别为115,154,953.40 元和
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115,051,391.47元。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
为243,347,385.99元和236,348,975.99元,均高
于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负,
满足行权条件。
5、个人考核指标: 首次授予的6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离职等原因不能行使第二期股票期权,其余51
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达到70 名激励对象2015年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
分以上标准,才具备股票期权本年度的行权资格。 足行权条件。
预留授予的1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有2人因离
职等原因不能行使第一期股票期权,其余8名激
励对象2015年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行
权条件。
三、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起止日期、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具体如下:
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 本期可行权数
人员结构 姓名 工作职务 数量(股) 量(股)
王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