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5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05月30日,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5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共计207.3万份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3年11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公司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并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4年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4、2014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5、2014年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授权日为2014年2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4年5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61人调整为59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45万份减少至817万份,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91%,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70万份调整为742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仍为7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14年7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同意董事会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7.25元调整为7.13元。
8、2015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拟取消该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51万股,并对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经本事项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总数由817万份调整为766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42万份调整为691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59人调整为55人。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2月3日,行权价格为13.95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核实并同意本次调整和授予事项。
9、2015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同意董事会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13元调整为7.00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95元调整为13.82元。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期权设定的第一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设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双林股份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
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
定的。
201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条
利润为132,957,341.69元,2012年度为
件:以2012年度为基准年,2014年的净利润增
109,866,472.02元,2014年较2012年公司增长率
长率不低于18%;以2012年度为基准年,2014 为21.02%,高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8%。 稿)》规定的18%的增长率。
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1,497,240,270.12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为1,074,140,849.57元,2014年较
2012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9.39%,高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18%的增
长率。
4、等待期考核条件: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 首次股票期权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11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至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平均净利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 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 平均净利润分别为116,185,269.23,元和
负。 112,373,238.13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分别为132,957,341.69 元和134,874,659.66
元,均高于授予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
不为负,满足行权条件。
5、个人考核指标: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6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离
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 职等原因不能行使第一期股票期权,其余55名激
考核达到70分以上标准,才具备股票期权本年度 励对象2014年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行
的行权资格。 权条件。
三、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股票,涉及的 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
2、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 占本次授予总量 本期可行权数量
序号 姓名 工作职务 数量(股) 的比例 (股)
1 赵立 董事 250,000 3.62% 75,000
2 王冶 董事 250,000 3.62% 75,000
3 叶醒 董事会秘书 250,000 3.62% 75,000
4 陈有甫 副总经理 250,000 3.62% 75,000
5 钱雪明 副总经理 250,000 3.62% 75,000
其他50名核心技术、业务和管理人员 5,660,000 81.91% 1,698,000
总计55人 6,910,000 100.00% 2,073,000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00元。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公司拟采用集中行权模式,由公司统一向有关机构申请代为办理行权事宜,行权期限为2015年2月28日至2016年2月27日。
5、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