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9 证券简称:精准信息 公告编号:2021—055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及
未来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洪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公司股份58,9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88%)的高级管理人员曹洪伟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5%)。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收到曹洪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曹洪伟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曹洪伟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3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4%)。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洪伟先生的此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高 级管理人员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 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予以公告。现将上述股东减持 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曹洪伟 集中竞价交易 2021.9.2 9.48 6,313 0.0009%
合计 ---- 6,313 0.0009%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目前总股 占目前总股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5,250 0.0098% 58,937 0.0088%
曹洪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313 0.0024% 10,000 0.0015%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8,937 0.0073% 48,937 0.0073%
2、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在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曹洪伟先生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2)曹洪伟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3)曹洪伟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个人行为,同意委托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代为履行披露义务。
(4)曹洪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5)曹洪伟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上述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未来减持股份计划
1、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曹洪伟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截至本公告日,曹洪伟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曹洪伟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数量和比例:预计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5%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7)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3、相关风险提示
(1)曹洪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曹洪伟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曹洪伟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个人行为,同意委托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代为履行披露义务。
(4)曹洪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5)曹洪伟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上述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曹洪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