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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信息: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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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099 证券简称:精准信息 公告编号: 2017—078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7-2019) 首次授予完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2017 年 12 月 20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888.00 万股
根据《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7-2019)》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 2017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7-2019)
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
2017 年 11 月 29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74 名激励对象授予 888 万股限制
性股票, 目前,本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
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7年11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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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2019)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
于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7-2019)相关调
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 关于尤洛
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7-2019)首次授予相关
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情况如下:
1、 授予日: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9日。
2、 授予数量: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为888万股。
3、 授予人数: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为174人。
4、 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03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74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详见《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万股)
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
占本计划公告
日股本总额的
比例
1 赵志刚 总经理 20 1.87% 0.03%
2 李彬 副总经理 18 1.69% 0.03%
3 姚明远 副总经理 18 1.69% 0.03%
4 曹洪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8 1.69% 0.03%
5 李波 副总经理 10 0.94% 0.02%
6 路飞 副总经理 10 0.94% 0.02%
7 崔保航 财务总监 10 0.94% 0.02%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
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 167 人)
784 73.48% 1.19%
预留 179 16.78% 0.27%
合计( 174 人) 1067 100.00%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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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 2017-2019)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锁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激励对
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
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
3、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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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
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 4) 板块/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所属板块或子公司需完成与公司签订的绩效合约的考核要求,且为
“达标” 及以上。
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绩效考核结果为“ 达标”及以上的,才能全额或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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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除限售该板块或子公司内激励对象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绩效
考核结果为“不达标” 的板块/子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该板块或子公
司内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拟解除限售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
各板块或子公司层面考核结果对应当期解除限售的比例,考核年度未达标的
拟解除限售部分不再递延至下一年,由公司回购注销。
(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评结果( S) S≥80 80>S≥70 70>S≥60 S<60
标准系数 1.0 0.9 0.8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锁
当期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除限售情况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7-2019)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未能解除限售部
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12月06日就公司激励计划授
予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事宜出具了《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7]37010001号) 。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
12月06日止,公司实际收到174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缴付的认购资金
35,786,400.01元,其中: 8,880,000.00元增加股本, 26,906,400.01元增加资本公积。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0,399,255.00元,股本人民币
660,399,255.00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
12月23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3702003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12月6日止,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69,279,255.00元,股本人民币669,279,255.00元。
四、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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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60,399,255股增加至
669,279,255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
自伟先生、王晶华女士在授予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7,178,285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1.37%,本次授予完成后,黄自伟先生、王晶华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7,178,285股,占公司新总股本比例降至30.96%。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90,144
,624
43.93%
299,024
,624
44.68%
1、高管锁定股
166,244
,001
25.17%
166,244
,001
24.84%
2、首发后限售股
123,900
,623
18.76%
123,900
,623
18.51%
3、股权激励限售股 0.00 0.00%
8,880,0
00
8,880,0
00
8,880,0
00
1.3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70,254
.631
56.07%
370,254
.631
55.32%
1、人民币普通股
370,254
.631
56.07%
370,254
.631
55.32%
三、股份总数
660,399
,255
100.00
%
8,880,0
00
8,880,0
00
669,279
,255
100.00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八、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