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4-036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本公司一号楼一楼党建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双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348,452,136 股,占公司扣除
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34,386,975 股的 20.09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29,250,578 股,占公司扣除回
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34,386,975 股的 18.98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5 人,代表股份 19,201,558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
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34,386,975 股的 1.107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5 人,代表股份 19,201,558 股,占公司扣
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34,386,975 股的 1.107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5 人,代表股份 19,201,558 股,占公司扣
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34,386,975 股的 1.1071%。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
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第 5 项、第 10 项、第 11 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其余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875,2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256%;反对
6,17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07%;弃权 1,40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24,6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5402%;反对
6,17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1339%;弃权 1,40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26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803,7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50%;反对
6,17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07%;弃权 1,47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53,1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1678%;反对
6,17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1339%;弃权 1,47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98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031,1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03%;反对
6,5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856%;弃权 8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80,5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521%;反对
6,57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186%;弃权 8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699,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751%;反对
7,04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230%;弃权 70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48,9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6252%;反对
7,04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7121%;弃权 70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6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955,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486%;反对
7,09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375%;弃权 39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04,9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9584%;反对
7,09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746%;弃权 39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6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486,3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139%;反对
7,34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74%;弃权 6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35,7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5148%;反对
7,34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2438%;弃权 6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7.01 审议通过 《2024 年度董事长刘双广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78,1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969%;反对
7,7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004%;弃权 3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2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石河子网维投资普通合伙企业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44,3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5180%;反对
7,78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5410%;弃权 372,700 股(其
7.02 审议通过 《2024 年度董事贾幼尧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377,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257%;反对
7,77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473%;弃权 3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0%。股东王云兰女士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58,5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5920%;反对
7,77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4670%;弃权 3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03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黄国兴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309,1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631%;反对
7,77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99%;弃权 3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58,5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5920%;反对
7,77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4670%;弃权 3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04 审议通过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江斌先生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083,6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84%;反对
7,9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947%;弃权 3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33,0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4176%;反对
7,99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6414%;弃权 372,700 股(其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05 审议通过《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