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1-060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深圳地铁警用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3、合同风险:
(1)本合同存在公司不能按时完成项目及产品交付,导致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2)本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新兴”)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地铁 16 号线工程警用通信系统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及《深圳地铁 16 号线二期工程警用通信系统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二期采购合同》”),公司负责建设深圳地铁 16 号线一期及二期工程警用通信系统设备采购及提供相关服务,合同金额合计为12,757.67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合同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37873H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 1016 号地铁大厦
5、注册资本:4,594,316 万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辛杰
7、成立日期:1998 年 7 月 31 日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地铁、轻轨交通项目的建设经营、开发和综合利用;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广告业务;自有物业管理;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及教育培训。
9、股权结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该采购单位100%的股权。
10、关联关系和履约能力
截至公告日,公司与采购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采购单位系依法存续的有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11、业务往来
2019 年,公司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62,878,147.40 元,
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2,693,234,817.06 元的 2.33%。2020 年,公司
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往来 40,057,061.07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2,326,086,511.15 元的 1.72%。2021 年至今,公司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
公司往来 1,401,400.32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2,326,086,511.15
元的 0.06%。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签约双方:
买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的主要内容: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买方同意从卖方处采购工程警用通信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以用于买方工程深圳地铁 16 号线和深圳地铁 16号线二期。
3、合同金额:《采购合同》的金额为 103,517,849.94 元(含税),《二期采购合同》的金额为 24,058,808.85 元(含税),合计的合同金额为 127,576,658.79元。最终结算价款以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结果为准;若政府结算、审计政策和规定调整,按新政策和规定执行。
4、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将采用预付款和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
6、合同履行周期:本合同履行周期将根据试运营时间并依据合同约定进行。
四、中标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项目中标金额为 12,757.6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营业收入232,608.65万元的5.48%。上述项目中标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中标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3、公司本次中标项目有利于开拓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警用信息及地铁相关通信系统建设业务,进一步延伸了高新兴在物联网轨道交通的版图,同时进一步巩固及提升高新兴在大交通领域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地位,为公司后续在全国各地地铁建设领域同类业务的开展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是公司战略在地铁轨道交通落地的里程碑事件。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存在公司不能按时完成项目及产品交付,导致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本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上述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地铁 16 号线工程警用通信系统设备采购合同》;
2、《深圳地铁 16 号线二期工程警用通信系统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