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1-047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080,21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763,862,485股的1.4786%。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部分,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5.2565元/股,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为5.2760元/股。本次回购涉及的激励对象合计563人,公司合计支付回购款137,220,009.90元。
2、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763,862,485股变更为1,737,782,275股。详细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6年12月26日,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2017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批准。
2、2017年5月11日,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向中登公司办理完成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股份登记手续。本期限制性股票最终登记的授予数量为3,182.30万股,授予对象共552名,授予日为2017年1月25日,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5月12日。
(二)预留部分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将原定按照两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为按照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份数调整为262.70万股;将原定按照四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份数调整为355.00万股。同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2018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了上述议案,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得到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2、2018年5月7日,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向中登公司办理完成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股份登记手续。本期限制性股票最终登记的授予数量为617.70万股,授予对象共119名,授予日为2018年2月12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5月9日。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的详细概述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2019 年 9 月审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19年10月14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的相关规定,因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吕绍鑫、贾晓斌、罗中亮等2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并已办理了离职手续,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李海涛、肖画日、高玉娜等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上述人员不再
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审议同意将上述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离职的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69,853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2565元/股,授予日为2017年1月25日;同意将上述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离职的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39,581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2760元/股,授予日为2018年2月12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609,434股,公司已向上述人员支付了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合计3,208,161.69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9)。
(二)2020年1月审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0年2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布的业绩区间及数据,本公司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净利润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相差较大,预计无法达成相应的解锁条件,同时首次授予部分陆大明、彭涛2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申凯、李磊、杜勇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因此,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对应的高庆、王敏、陈婧等48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247,079股,回购价格5.2565元/股,授予日为2017年1月25日;同意回购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孙公航、薛峰、滕宇浩等10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05,665股,回购价格5.2760元/股,授予日为2018年2月12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6,752,744股,由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有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598,954股限制性股票因涉诉导致其股权冻结无法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票实际回购16,153,790股,公司实际向上述人员(除1名股份被冻结的激励对象外)支付了限制性股票回购款84,961,258.39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三)2020年9月审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卢祎玮、夏玥、姜培青等12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37,910股,回购价格5.2565元/股,授予日为2017年1月25日;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中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姜丁玲、杨洁等9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05,885股,回购价格5.2760元/股,授予日为2018年2月12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943,795股,公司已向上述人员支付了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合计4,965,073.21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四)2021年4月审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近期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基于此原因并综合考虑激励对象的意愿、激励对象出资成本等因素对股权激励事项的影响,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经研究董事会决定拟终止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首次授予部分罗建科等12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陆海丽、何祥宇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四个解锁期、第五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4,689,195股;同意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三个解锁期、第四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3,683,996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8,373,191股,公司已向上述人员支付了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合计44,085,516.61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1-025)。
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未达到解锁条件、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等情况,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同时参与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因此本次回购涉及的激励对象合计为563名,公司合计支付回购款137,220,009.90元,支付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涉及回 购注 销的 限 制性 股 票共 计 26,080,210 股 , 占回 购前 公 司总股本
1,763,862,485股的1.4786%。至此,除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中有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598,954股限制性股票因涉诉导致其股权冻结、公司无法回购注销外,公司已将剩余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将根据该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冻结情况的最新进展,另行办理支付回购款及中登公司注销的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验资情况和办理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 20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510F0006号《验资报告》,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的事项进行了审验,认为:①经我们审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贵公司已支付回购款合计人民币3,208,161.69元,减少实收资本人民币609,434.00元,减少资本公积2,630,286.00元,增加未分配利润31,558.31元;②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贵公司已支付回购款合计人民币84,961,258.39元,减少实收资本人民币16,153,790.00元,减少资本公积69,7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