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0-074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王云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69 号),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刘双广、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二期)、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垠澳丰 1 号)、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兴1 号)非公开发行股份 176,470,586 股以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13,600,000.00
元,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1,186,400,000.00 元。2015 年 11 月 24 日,广东正中珠江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5]G15004380118 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凯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93 号)核准,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深圳招银电信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25,384,615 股股份,每股发行价格为 13.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9,999,995.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5,052,000.00 元,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
人民币 314,947,995.00 元。2017 年 12 月 21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
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2017]G1604021012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次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 2015 年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
109,250.89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 109,250.89 万元,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0 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9,389.11 万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 2017 年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
29,322.58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 26,664.93 万元,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2,657.6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2,172.22 万元;公司详细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 截止本报告 累计利息收(含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使用募集 期末已累计 银行理财收益) 尚未使用募 银行账户
到账金额 资金总额 使用募集资 扣除手续费净额 集资金总额 期末余额
金总额
2015 非公开发行 118,640.00 0.00 109,250.89 3,026.20 9,389.11 12,415.31
2017 非公开发行 31,494.80 2,657.65 29,322.58 575.37 2,172.22 2,747.59
合计 -- 150,134.80 2,657.65 138,573.47 3,601.57 11,561.33 15,162.90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2015 年定向增发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12,415.31 万元(其中包括衍生利息 3,026.20 万元),2017 年定向增发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2,747.59 万元(其中包括衍生利息 575.37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5 年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15年12月24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及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五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9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存放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的2015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之剩余资金全部转存至公司新开设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602004429200429311)进行存储。公司、工商银行及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就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事宜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2015年度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银行账户衍生利息)为124,153,111.75元,账户存续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8610188000517624 销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0966000000028504 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96077393 销户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020900144400056 销户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020900144400029 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 3602004429200429311 124,153,111.75
合 计 - 124,153,111.75
(二)2017 年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截止2018年1月19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物联”)分别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了本
次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专用账户,共同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存放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的2017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之剩余资金全部转存至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602004429200429284)进行存储。公司、工商银行及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就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事宜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2017年度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银行账户衍生利息)为27,475,894.58元,账户的详细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元)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020900144400038 销户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05880100038428 1,768,716.7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 3602004429200429284 25,707,177.84
合 计 - 27,475,894.58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2015年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半年度)及附表二《2017年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半年度)。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三《2015年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半年度)及附表四《2017年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半年度)。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