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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0-07-08

(广州市萝岗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彩频路11 号D401、402、403 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 号)
    广东高新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风险特别声明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
    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Guangdong Gosun Telecommunications Co.,Ltd.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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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1,71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2010 年 7 月 16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6,84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流通限制及股东自愿锁
    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刘双广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股份;也不转让通过网维
    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担
    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内,每年
    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25%;本人自申报离任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直接或
    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股东网维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股份;高新兴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网维投资间接持有的高新兴的股份按照
    实际控制人刘双广的锁定期锁定。
    除上述股东外,本次发行前的其他股东承诺:自高新兴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
    有的高新兴股份,也不由高新兴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0 年7 月7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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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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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的风险因素提醒投资者注意阅读“风险因素”一节。
    一、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5,130 万股,本次拟发行1,710 万股,发行
    后总股本为6,840 万股,全部为流通股。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刘双广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也不转让通过网维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担任发
    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自申报离任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
    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法人股东广州网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所持有的股份;高新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网维投资间接持有的
    高新兴的股份按照实际控制人刘双广的锁定期锁定。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晓波、许颖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法人股东广州市星海中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苏三棱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二、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2009 年7 月21 日,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广东高新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原则的
    提案》:自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公司不再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
    行后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三、2007 年度已享受的所得税优惠被补征的风险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升级的决定》(粤发[1998]16 号文)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关于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的通知》(粤地税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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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221 号),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本公司
    于2000 年10 月31 日取得广州市科学技术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穗地税发[2001]115 号《关于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本公司自2001 年1 月1 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 号)中规定“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内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而本公司于2008 年5 月21 日前住所不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内。
    如因公司所执行的广东省所得税优惠政策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存
    在不一致造成本公司已享受的所得税优惠被补征,2007 年度需补征已享受的所
    得税金额为3,789,963.91 元。
    公司全体股东就2007 年度已享受的所得税优惠被补征的情况出具了《关于
    所得税问题的承诺》:“如果发生由于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文件与国家有关部门
    颁发的相关规定存在差异,导致有关税务机关追缴广东高新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差额的情况,本股东同意按所持公司的股权比例分担需补缴的企业所
    得税款及相关费用。”
    四、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中的增值税退税款分别为471.54 万
    元、832.40 万元和1,697.05 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7.57%、20.39%
    和28.89%。
    2010 年12 月31 日,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期限届满后,若国家相关政
    策发生变化,致使本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影响。
    五、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电信运营商。2007 年度、
    2008 年度和2009 年度,公司来源于上述电信运营商的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87.53%、87.91%和89.58%,其中,公司来源于中国移动的销售收入占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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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85.60%、87.46%和61.76%,公司业务对中国移动有重要
    依赖。中国移动的发展战略、投资规模、经营决策都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速度和
    规模等经营状况产生较大的影响。
    六、业务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主要客户为通信运营商,通信运营商投资规划的制定、采购招
    标及货款支付等环节有一定的审核周期和时间安排,因此公司的收入与利润主要
    集中在第四季度体现,公司的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前三季
    度主要财务指标占全年的比例如下:
    项 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07 年前三季度占全年的比例 63.54% 58.68% 55.38%
    2008 年前三季度占全年的比例 41.55% 34.97% 43.08%
    2009 年前三季度占全年的比例 48.21% 22.00% 36.90%
    七、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在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684.59 万元、7,225.38 万元和
    10,155.93 万元,占对应报告期实现的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39.84%、44.04%和
    50.41%。虽然公司充分计提了坏帐准备,但仍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回收的风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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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13
    第二节 概览.................................... 19
    一、发行人简介.....................................................................................................................19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20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20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