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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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司业务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业务结构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调整公司业务结构的背景
公司自 2010 年 7 月上市起,早期以汽车动力总成自动化装备业务为主,主
要产品包括自动检测设备、自动装配设备、自动清洗设备、物流搬运设备以及整线设备等,客户主要为汽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
公司汽车动力总成自动化装备业务 2021 年 1-9 月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
19.04%(未经审计),其业务发展景气度与下游汽车生产制造企业发展情况息息相关。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19-2021 年间,我国汽车年销量分
别为 2,576.9 万辆、2,531.1 万辆和 2,627.5 万辆,其中传统燃油汽车年销量分
别为 2,456.3 万辆、2,394.4 万辆和 2,275.4 万辆,传统燃油汽车销量呈逐年下
滑趋势。近年来,国家对传统燃油汽车推出愈加严格的排放政策,2021 年 8 月,工信部提出了我国汽车产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路径,传统燃油车企也在积极进行转型,削减燃油车比例,对传统汽车装备生产线的需求也相应减缓。同时受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汽车动力总成自动化装备业务近年的在手订单量也不及预期,业务毛利率逐年下降。根据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显示,公司汽车动力总成自动化装备业务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从产业链整体投资及市场前景来看,该业务的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短期内难以有业绩回报。
2015 年 11 月和 2020 年 6 月,公司分别完成了对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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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81.3181%股权的收购,新增了平板显示模组自动化装备业务。此外,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谭永良先生已于 2018 年 1 月辞去公司全部职务,并不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现任董
事长、总经理师利全先生分别于 2018 年 1 月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2018 年 2 月
被选举为公司董事长,公司业务发展也逐步形成以 3C 平板显示模组自动化设备领域为主,并已在该领域的邦定、点胶、贴合、折弯等多个细分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平板显示模组设备收入
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 61.72%(如剔除口罩机业务,平板显示模组设备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 74.70%)及 80.81%(未经审计);汽车动力总成自动化装备收入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 19.63%(如剔除口罩机业务,汽车动力总成自动化装备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 23.76%)及 19.04%(未经审计)。公司汽车动力总成自动化装备收入已持续下滑,平板显示模组自动化装备业务已成为公司主营业务。
随着 5G 时代的来临,消费类电子产品、车载显示屏和智能家居显示终端等市场预计将迎来以 5G 通讯、5G 应用为核心的新一轮创新及发展,国内显示面板和模组厂商为应对显示面板的需求增长和消费升级不断扩大产能,其新增产线设备投资需求以及现有产线设备的升级改造需求也直接拉动对 3C 平板显示模组自
动化设备的需求。公司目前已掌握 LCD、OLED、Mini LED 和 Micro LED 等技术,
未来有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鉴于上述背景,为聚焦主业发展,控制经营风险,保护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分析,公司将调整优化现有业务结构:
1、为保证公司商业信誉,在积极有效保质保量完成在手订单和保证员工利益的前提下,有序缩减业绩前景堪忧的汽车动力总成自动化装备的生产销售,逐步退出该业务领域;
2、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发展平板显示模组自动化装备业务,达到公司资源优化配置。
二、本次调整公司业务结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业务结构的调整,符合公司长远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减少汽车动力总成自动化装备业务对公司主业的影响,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及管理成本,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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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主要精力和财力聚焦在主业发展上。通过逐步对汽车动力总成自动化装备业务的有序缩减,将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优势发展核心业务板块平板显示模组自动化装备业务,把握行业发展带来的机遇,进一步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和效益。
基于前述业务结构的调整,公司将针对汽车动力总成自动化装备板块在手订单的履约成本进行测算,对其中预期亏损的合同合理、谨慎地计提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或预计负债。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调整业务结构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业务结构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业务结构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经营效率和把握行业机遇而进行的,有利于集中资源用于平板显示模组自动化装备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业务结构调整事项。
五、风险提示
在业务结构调整过程中,可能因为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和优化调整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等方面的影响,本次业务结构调整事项的实施进度及完成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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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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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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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