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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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年 6 月17 日下午14:30 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
街道大洋路 126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师利全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 年 6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72,670,34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5.18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8,710,0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6.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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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3,960,2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30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4,226,33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8.39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4,001,43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8.31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24,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79%。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445,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07%;反对22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01,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21%;反对22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沈琦雨、李小康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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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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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