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91 号)核准,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0 年 7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1,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9.3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07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5,859.915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
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21 日出具的会验字[2010]6104
号《验资报告》验证。根据财政部 2010 年 12 月 28 日财会[2010]25 号文的规定,
公司将 2010 年度发行证券过程中发生的路演推介费等费用 582.24 万元,从发行费用调整记入 2010 年度期间损益,同时募集资金净额增加 582.24 万元,即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为 26,442.155 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26,442.155 万元,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
用资金 12,000 万元外,其余部分 14,442.155 万元为募集资金中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超募资金)。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29,124.70 万元,扣除累计
已使用募集资金后,以前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0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682.55 万元。2020 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0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利息共
计 29,124.7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师利全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55 号)核准,公司向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 27.70 元,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合计 40,165.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中介机构费用 1,735.8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429.1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394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38,485.3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2016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6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南通金玖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州摩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599,834 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 24.4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79,999,934.66 元,2017 年 8 月 3 日,保荐
机构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后的余额划入公司指定账户。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1,813,691.5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68,186,243.15 元,其中计入股本19,599,834 元,计入资本公积 448,586,409.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会验字[2017]4716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7,880 万元,使用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6,000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以前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3,543.4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04.87 万元。2020 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5,002.15 万
元,其中投入“3C 智能制造装备产能建设项目及南方智能制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97 万元,支付收购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款 25,000.18 万元;
2020 年收回 2019 年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6,000 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36 万元;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8,5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归还补流资金 25,960.37 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42,882.1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39.6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009.0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0 年 8 月,公司分别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大连银行沙河口支行、中国
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大连银行沙河口支行(账号为:800501209020019)和在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为:751014170001869)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 年 11 月,公司分别与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
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账号为:11014873718006)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8 月,公司分别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
万达广场支行(账号为:41190416001040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账号为:1500008979517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账号为:34167001040071729)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12 月,公司以及公司子公司鑫三力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账号为:8110301013100368129)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 年 5 月,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账号为:
10852000000367131)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或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了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已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大连银行沙河口支行专用账户(账号 800501209020019)、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专用账户(账号 1101487371800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专用账户(账号 34167001040071729)、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 75101417000186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万达广场支行(账号411904160010402)、平安银行大连星海支行(账号 15000089795179)。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8110301013100368129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10852000000367131 2,009.07
合计 2,009.07
注:2020 年 5 月,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8110301013100368129)余额全部划转至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0852000000367131)。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0852000000367131)中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公司已办理了前述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并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部分资金为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暂时闲置资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
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 1 月 7 日,公司已提前将前期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 2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也不存在违规使用该流动资金的情况。
3、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