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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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6,157,923.85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1,168,805.42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202,360,786.92 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40,096,772.91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且目前公司正值业务拓展、加强新产品研发关键时期,未来对新产品、新项目的投入较大,综合公司回购股份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 2019 年度不进行股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 2018 年 9
月 6 日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
案》,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及 2018 年 11 月 5 日召开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议案》。
截至 2019 年 09 月 05 日,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公司累计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3,358,933 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4.6297%,支付的总金额为 155,500,598.83 元(不含手续费),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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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成交价为 13.60 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 9.9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 2019年度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41,700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4,978,759.92 元(不含手续费)。因此,公司以回购股份方式现金分红的金额为34,978,759.92 元。
目前公司正值业务拓展、加强新产品研发关键时期,未来对新产品、新项目的投入较大,综合公司回购股份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稳定的现金流及可持续发展,除上述 2019 年度已实施的回购方案外,董事会决定 2019 年度不进行股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
规划、盈利能力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超过了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
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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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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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0 年 4月 27日